第一百三十一章-《五星大饭店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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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离开家门的最后一刻,她把那只信封慢慢打开,再次看了里边那朵枯萎的兰花,然后,她将信封重新封好,用火柴点燃,看着兰花随着信封一起焚毁,顷刻化作一撮寒灰。

    天亮了,汤豆豆提着自己的行李走出家门,她在小院当中,仰望这座她生于斯长于斯的木楼,久久凝视。

    中午时分,汤豆豆、阿鹏、王奋斗、李星和东东等人,在香港娱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陪同下登上了飞往香港的班机。

    就在飞机起飞的那一刻,潘玉龙的案子宣判了。

    审判长宣布:“银海市人民检察院诉黄万钧等五人侵犯商业秘密案现在宣判:本庭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,听取了公诉人支持公诉的发言,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,听取了被告人的辩护和最后陈述,听取了证人的证言,对各种证据进行了审查,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……“……本庭审查确认:公诉人在公诉书中所提出的指控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上述五被告人非法侵犯他人商来秘密,罪名成立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、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,经合议庭合议,依法判决如下:被告人黄万钧,犯侵犯商业秘密罪,判处有斯徒刑五年;被告人王忠诚,犯侵犯商业秘密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;被告人方俊,犯侵犯商业秘密罪,判处有期徒刑两年;被告人佟家彦,犯侵犯商业秘密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犯索取贿赂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九年;被告人潘玉龙,犯侵犯商业秘密罪,但罪行轻微,本人有悔过表现,判决免予刑事处罚。本判决为一审判决,如不服从本判决,可在接到判决书后第二日起,十日以内,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抗诉或上诉……”

    恢复自由的潘玉龙走出了法院的大楼,脸上原有的稚气,此时已经荡然无存。他的神态平静,看上去已经长大成人。在楼外等候的父母和姐姐,上来把他紧紧抱住。亲人们都流下激动的泪水,但潘玉龙只有内心的感激,没有外露的眼泪。

    潘玉龙跟随亲人回家,他在途中始终沉默,不知是在回顾既往,还是思索未来。

    潘玉龙家在淮岭市的一个小院里,一条宽阔的大河从他家的门前流过。

    白天,父亲在院子里修理着自行车,母亲做着简单的家务活。潘玉龙一个人坐在房顶上,望着平缓流去的河水,任时间消磨。母亲走出屋子,在院里和父亲说了句什么,两人一齐抬头向儿子望去,脸上无不忧心忡忡。

    晚上,一家人围桌吃饭,潘玉龙草草吃完,闷声不响地离开桌子。父母对视一眼,没有吭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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